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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從小期望成為空姐的女孩,臉上有著紅紅胎記,一年年長大,她的夢想卻越來不敢說出口。

 ‧抱著剛滿週歲孩子的她,撫著孩子臉龐,她說別人總是勸她帶孩子去美容!她說應該改變的是我們的態度,不是孩子的臉。

‧和往常一樣,來便利商店買咖啡,前方的女子正從店員手中接過零錢,一轉頭正要離去時與我四目相接,突然間,銅板灑落地上鏗鏘作響,我知道我又嚇到人了!再一次的,我匆匆低下頭快步離開……。

 

這些都是陽光服務裡的真實案例。我們無法改變已發生的事情,但我們可以選擇怎麼去看待它。

陽光三十年來致力於顏損及燒傷者的服務,長期以來基金會不斷地陪伴顏損朋友友們在重建的過程裡,重拾面對未來的自信與勇氣,所以陽光希望更多的民眾能支持「臉部平權」的理念,不論顏面外觀如何,每個人在社會上都應擁有平等的機會和公平的對待;我們真心相信並祝福,顏損者可以擁有成功而圓滿的人生。

陽光公益獎邁入第四屆,我們衷心期盼透過網路上分享與創作的力量,讓更多人接觸、認識顏損朋友的處境,並能在行動、態度上同理、接納每位與自己不同的人。

 

讓網路使用者或有心公益者,透過任何創作形式推廣「臉部平權」理念,共同為顏損朋友打造友善的社會,讓顏損朋友也同樣享有平等的機會和公平的對待。
分五個創意組別進行

◎活動時間

1. 陽光公益獎報名收件:民國99年10月20日 至 民國99年11月30日
2. 公佈初選入圍名單:民國99年12月3日
3. 評審團決選出優選作品:民國99年12月5日-12月15日
4. 公布得獎名單:民國99年12月18日
5. 支持臉部平權,加入「陽光夥伴」的串連活動行列:全年無休。

◎評選標準

需符合活動相關辦法(推廣臉部平權、支持顏損朋友應獲得平等的對待與機會);創意佳、並能清楚傳達此活動目的。

◎評選方式

1. 第一階段由陽光基金會內部評審進行初評,每組選出十組入圍名單。
2. 第二階段由人氣部落格格主及陽光聘請專業人士,針對入圍作品進行決選。

◎獎項與獎品

1. 優選獎座,每組各三名,獎金各5,000元。
2. 人氣獎座,每組各一名,獎金1,000元
註 : 參加「志不在得獎」組,若內容與公益獎訴求主題不符,即刪除其部落格連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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