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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寫這一篇,是因為剛參加活動,主辦單位的問題是,是否可以接受另一半有〝紅粉知己〞嗎?我覺得這個議題滿有趣的,所以也把我的想法貼出來跟大家分享~

我的男友沒有紅粉知己,我也不能接受他有紅粉知己。

什麼叫紅粉知己?朋友就朋友,特別叫紅粉知己就是這個角色有特殊之處,可是配偶或女朋友就已經最特殊啦!等於昭告天下你的感情有歸屬之處了,哪需要其他「特殊的紅粉知己」咧?

像乾妹妹我也覺得很詭異,擦槍走火、大搞曖昧的時有所聞(當然不是每一個個案都這樣,也有純屬友誼),可是我覺得男女之間還是要劃清界線才好,尤其是已經結婚、有女朋友的,我都把界線畫得很清楚,免得對方另一半誤會、惹事端,這種情事紛爭太麻煩了。

我對伴侶的想法是,無論女同事、友人、學姐、學妹、鄰居、父母親朋友的女兒,除非是男友的母親、或和他有血緣關係的親戚,否則我一律視為有威脅的同性!

當然不是見到影就亂開槍的大吃飛醋(過於神經質的亂吃醋,沒幾個人受得了),而是,在保持冷靜的理性下,我很清楚,沒有所謂的「永遠」,頂多只有「這輩子」,你希望感情不要出問題,那麼就別太放心、太鬆懈,以為結婚了他的身心就是你一個人的,保持一定的警戒心,我覺得這是必要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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